清人陈廷焯《白雨斋词话》卷五云:“词人好作精艳语。如左与言之‘滴粉搓酥’,姜白石之‘柳怯云松’,李易安之‘绿肥红瘦’、‘宠柳娇花’等类,造句虽工,然非大雅。”陈氏对语言的要求有两个基本点,一是以思想标准来衡量,就是要求语言典雅、端庄,符合儒家“思无邪”的原则,因而“精艳语”虽为词语言特点之一,但也不能过头过份,否则,“精艳语”就会变成俗艳、轻浮之语。二是以艺术标准来衡量,陈氏认为语言的表达方式应该自然天工,不要矫揉造作;应该朴实清新,不要过于工巧。因而有些名家的词虽工,但陈氏认为不合这两个标准,给予了批评。陈氏对语言的要求和规范对于纠正词坛的不良风气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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