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清·诸明斋《讼师》
【鉴赏】:
这是一首具有民歌风格的诗。作者本身出生于店员,最能了解社会上的讼师、刀笔吏勾结官府欺压平民百姓的丑恶现象。这一首诗的大意是:讼师专门为人写词讼,利用手中的一支笔,根据需要,把黑的说成白的,有理说成无理,专门为奸恶的富人开脱罪行。把无辜的平民受害者,说成有罪之人。讼师、刀笔吏勾结官府衙门的上下,织成一张黑网,百姓含冤负屈,去官府求公道,反而会遭陷而成为败诉者。讼师鬼计百端,奸狡巨猾,心黑手辣,做黑事,吃白饭,双手沾满了无辜百姓的鲜血。历来的官府都是为维护富人的利益而坑害百姓的利益所开设的。贪官污吏,眼中只看到钱,心中想的亦是钱。为了钱,颠倒黑白,草菅人命,这是他们的为官之道。他们的目的——千里作官只为钱,所以他们无所不用其极地坑害无辜的百姓,以讨好权贵、上司。当官的永远正确,有理;错的,没理的永远都是百姓。从这首诗中可以看出,历来的衙门都是黑暗的,蒙受冤屈的百姓,历尽千辛万苦想祈求一点公道都是不可能的。全诗全用口语,浅显易懂,具有民歌的风致,把官场的丑恶现象及恶讼师的胡作非为,淋漓尽致地表达了出来。
【原诗】:
一支笔,半笏墨。直者曲,曲者直。吓良民,助奸慝。衙门等庐舍,胥役都交织。宁有处分好策筹,出入翻覆心则黑。心憔黑,食可白;食虽白,手终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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