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家同志和各位同志:
惠书早已收到,迟复为歉!遵嘱将记得起来的旧体诗词,连同你们寄来的八首,一共十八首,抄寄如另纸,请加审处。
这些东西,我历来不愿意正式发表,因为是旧体,怕谬种流传,贻误青年;再则诗味不多,没有什么特色。既然你们以为可以刊载,又可为已经传抄的几首改正错字,那末,就照你们的意见办吧。
《诗刊》出版,很好,祝它成长发展。诗当然应以新诗为主体,旧诗可以写一些,但是不宜在青年中提倡,因为这种体裁束缚思想,又不易学。这些话仅供你们参考。
同志的敬礼!
毛泽东
一九五七年一月十二日
写于1957年1月12日,首刊于《诗刊》1957年1月25日创刊号,曾拟用题《关于诗的一封信》,后收入《毛泽东文集》第7卷及《毛泽东文艺论集》时用此题。
为筹备《诗刊》创刊,由《诗刊》主编臧克家执笔,副主编严辰、徐迟和编委田间、沙鸥、袁水拍、吕剑签名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1956年11月21日),连同附上徐迟搜集的8首毛泽东诗词,请求毛泽东准予发表。毛泽东于1957年1月12日复了这封信,并送来经校正的旧体诗词十八首。1957年1月25日创刊的《诗刊》,毛泽东的《旧体诗词十八首》排在头题。
这是毛泽东极其重要的谈诗的一封信,也是毛泽东首次正式公开谈论对新诗与旧诗的见解,对诗歌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毛泽东超越了个人对旧诗的偏爱,顺应新文学的发展潮流,中肯地指出:“诗当然应以新诗为主体”。但是,他同时强调:“旧诗可以写一些,但是不宜在青年中提倡,因为这种体裁束缚思想,又不易学。”“旧诗”,无论是律诗、词、曲(参见144页“旧体诗词”),都在篇幅和格律上有较严格的限制,要求作者是“带着镣铐跳舞”,这是旧诗束缚思想和不宜学习的原因。毛泽东在后来都重申了这一观点。至于旧诗,作为传统文化是应继承的,学点旧诗、写点旧诗,对诗歌的发展是有好处的。毛泽东准确地把握新诗、旧诗的定位,以辩证的观点看待两种诗体的关系,是有创见的。毛泽东在1958年进而完善了他对诗歌发展的主张:“我看中国诗的出路恐怕是两条:第一条是民歌,第二条是古典,这两方面都提倡学习,结果产生一个新诗。现在的新诗不成形,不引人注意,谁去读那个新诗。将来我看是古典同民歌这两个东西结婚,产生第三个东西。形式是民族的形式,内容应该是现实主与浪漫主义的对立统一。”(《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册,原编者对毛泽东讲“收集民歌问题”所作的注,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8月第1版)诚然,新诗的出路并非一定就是这么两条,如对外国优秀的诗歌学习,毛泽东就没有论及。但是,从《致臧克家等》引发关于诗的讨论、探索,是很有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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