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玲


《临江仙·给丁玲同志》。丁玲(1904—1986),原名蒋伟,字冰之,别名蒋纬、丁冰之,丁玲是她常用的笔名,湖南安福(今临澧县)人。女。当代作家。五四运动爆发时,参与当地游行、讲演。1922年初到上海,在共产党人创办的平民女子学校及上海大学中文系读书。1925年与胡也频结婚。1928年2月,发表代表作《莎菲女士的日记》。1930年5月,加入中国左翼作家联盟,193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5月,她被国民党囚禁3年多。1936年10月31日在中国共产党组织安排下逃离南京到达延安,毛泽东、周恩来、张闻天等出席欢迎宴会。任“中华文艺协会”主任、《解放日报》文艺副刊主编等职。1942年,丁玲与陈明结婚,同年参加延安文艺座谈会。1948年9月出版长篇小说《太阳照在桑干河上》,1951年获斯大林文学奖金二等奖。建国后,任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常委、中华全国文学工作者协会(后改名中国作家协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人民文学》主编等职。1955年,丁玲被错定为“丁(玲)陈(企霞)反党集团”主要成员;1957年被错划为“丁(玲)冯(雪峰)右派反党集团”主要成员,被开除党籍,送往北大荒“劳动改造”。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丁玲的冤案得到平反,恢复党籍,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文联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等职。

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对丁玲很关心,多次会见丁玲,手书诗词送丁玲。在丁玲的《三八节有感》引起争论时,毛泽东既耐心教育丁玲,又为她解脱:“丁玲的《三八节有感》虽然有批评,但还有建议。丁玲同王实味也不同,丁玲是同志,王实味是托派。”(按:公安部在1991年2月7日在《关于对王实味同志托派问题的复查决定》中,纠正了“反革命托派奸细分子”错案,决定“给予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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