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刘少奇·一九五八年二月十日》。刘少奇(1898—1969),曾用名胡服,湖南宁乡人。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的领袖。青年时代投身五四运动,192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2年参加领导粤汉铁路和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大革命失败后,到上海、天津、东北、华北等地从事党的地下工作,后参加长征。抗日战争期间,领导抗日救亡运动。皖南事变后,与陈毅等一起迅速改变新四军困境,恢复和壮大了华中地区革命根据地。1943年返延安,任中央书记处书记和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1947年春,党中央转战陕北,任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书记,和朱德一起负责党中央日常工作。建国后,是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曾任中共中央常委、副主席、国家主席、军委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等职。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诬陷和迫害,1969年11月12日在河南开封病逝。1980年2月29日,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5月17日,刘少奇追悼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邓小平致悼词。著有《论共产党员的修养》、《论党内斗争》、《论党》和《刘少奇选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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