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愈


《致陈毅·一九六五年七月二十一日》:“韩愈以文为诗”。《致刘大杰·一九七六年二月十二日》:“我同意你对韩愈的意见,一分为二为宜。”韩愈(768—842),字退之,河内南阳(今河南孟县)人。唐代诗人。自幼好学,能通六经百家之学。擢进士第,任为节度判官、监察御史等职,但不久因得罪权势,被贬为连州阳山(今广东阳山)令。后参与平定淮西叛乱,升为中书舍人、刑部侍郎。上疏劝谏,被贬潮州(今广东潮阳)做刺史。穆宗即位,任国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是古文运动的旗手,诗作“以文为诗”,力图独树一帜。境界“狠重奇险”,追求“非诗之诗”。有《昌黎先生集》。《旧唐书》卷101、《新唐书》卷160有传。

毛泽东毕生精读韩愈诗文,得出的结论是“我同意你对韩愈的意见,一分为二为宜”。这不但是对韩愈“以文为诗”的评价,也是对韩愈思想倾向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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