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格。题唐李峤撰。李峤(646-715),字巨山,赵州赞皇(今属河北)人。历仕高宗、武后、中宗三朝,官至中书令。前与王勃、杨炯相接,中与崔融、苏味道齐名,晚诸人没,为文章宿老,学者取法焉。《评诗格》1卷,最早著录于《直斋书录解题》卷二二,陈氏云:“峤在昌龄之前,而引昌龄《诗格》八病,亦未然也。”其为伪托显然。其内容与《文镜秘府论》所引崔融《唐朝新定诗格》(一作《唐朝新定诗体》)颇多相同,如“十体”、“八对”等,均为两见。崔氏书又有“六犯”者,为今本《评诗格》所无;而陈氏所云《评诗格》引及王昌龄《诗格》者,亦为今本所无。可知此书非特为后人杂抄崔氏等人《诗格》而成,亦且早有散佚。唯其内容犹是唐人议论,尚足资参考。有《吟窗杂录》、《诗法统宗》及《诗学指南》本。今人整理者有张伯伟《全唐五代诗格汇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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