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
一为迁客去长沙,西望长安不见家。黄鹤楼中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
此诗作于肃宗乾元二年(759)。当时李白因从永王李璘事获罪,流放夜郎,半途遇赦,还至武昌与友人史钦同游黄鹤楼闻笛而作是诗。“迁客去长沙”用西汉贾谊典故。落梅花即《梅花落》,乃乐府笛曲。诗中以听笛抒发迁谪之感,无限羁情由闻渲染春意阑珊之笛声而益增落寞之感。《唐宋诗醇》卷八评李白此诗曰:“凄切之情,见于言外,有含蓄不尽之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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