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参
苜蓿峰边逢立春,胡芦河上泪沾巾。闺中只是空相忆,不见沙场愁杀人。
此诗约作于玄宗天宝十载(751)岁首。其时岑参在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军幕中任掌书记,曾随高仙芝西征石国,至葫芦河(即流经新疆乌什之托什罕河,见《新唐书·地理志》七、《西突厥史料》)。写征人乡思,却用家中妻子思念征人作反衬;又进一层,言家人空忆远人,而不知远戍沙场之苦,实非常人所能想象。纯用虚写,表现难以言说之艰险。“苜蓿峰”之“峰”,一本作“烽”,当指附近之烽火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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