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仗之两句完全同义或基本同义称为合掌。律诗受体制限制,故要求于较小之篇幅内包容尽可能丰富之内容,所谓词约旨丰是也。合掌者于一联中重复其意,故为律诗对仗之大忌。如唐耿湋《赠田家翁》诗有“蚕屋朝寒闭,田家昼雨闲”一联,句中在相对之位置上,使用两个同义之名词“朝”与“昼”,即是犯合掌之病。意义相同之动词、形容词与虚词相对,不作合掌论。如唐杜甫《赠韦赞善别》中“江汉故人少,音书从此稀”一联,“少”与“稀”对,属意义相同之形容词;唐秦韬玉《贫女》中“敢将十指夸针巧,不把双眉斗画长”一联,“将”与“把”对,属同义之虚词,均不应归为合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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