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押韵提供依据,前人将同韵之字集在一起,定一字为该韵之韵目,由此形成诗韵。隋陆法言《切韵》分韵部为206韵(今人考证,其书中原只分193韵);《唐韵》、《广韵》沿用之。因区分过细,殊难运用,故唐初许敬宗等人奏议合并邻韵。宋淳祐年间,江北平水人刘渊编《壬子新刊礼部韵略》,合206韵为107韵,称“平水韵”。清人又合并为106韵,并改称“平水韵”为“佩文诗韵”。平水韵之成,其根据乃唐初许敬宗奏议合并之韵,故唐人用韵,实际上为平水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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