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诗


律诗之又一种称谓。清初已有。赵执信《谈龙录》谓:“顷见阮翁呼律诗为格诗,是犹欧阳公以八分为隶也。”按唐白居易《长庆集》标有“格诗”一目,白居易《元宗简集序》又谓:“著格诗一百八十五,律诗五百九”,则格诗与律诗非同体明甚,格诗即今所谓古体诗,律诗即今所谓近体诗。因而以格诗称律诗,则为较后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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