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仗之一种。又称假对,取其假借之义。此种对仗形式通常有两类:一类为借义对,即某一词在诗句中之意义本不合对仗,然其另一义项却可借来对仗。如唐杜甫《曲江》诗,“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一联,“寻常”即平常之意,不能与“七十”相对,而古人称“八尺为寻,二寻为常”,此义却可与“七十”相对。另一类为借音对,即音相谐而义不同之字可借作对仗。如唐孟浩然《裴司士见访》,“厨人具鸡黍,稚子摘杨梅”一联,“杨”与“羊”音相谐,故借此成对。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及网络搜集,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QQ:37996619(同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