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头五咏


杜甫约于宝应元年(762)春在成都作。他本杜集作《江头五咏》,《全唐诗》作“四咏”,《丽春》另编别卷。江头,浣花溪畔。杜甫漫游草堂附近江畔,触目成诗,遂以“江头五咏”命题,每首又皆有题目,依次为《丁香》、《丽春》、《栀子》、《鸂鶒》、《花鸭》。五咏皆有为而发,非就物赋物,乃托物以比况。顾宸曰:“首咏丁香,立晚节也;次咏丽春,守坚操也;三咏栀子,适幽性也;四咏鸂鶒,遣留滞也;五咏花鸭,戒多言也。”(《辟疆园杜诗注解》五律卷五)此诗前二首《丁香》、《丽春》是五言古诗,后三首是五言律诗,故分体编次之杜集或选本,多分而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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