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儿诗


李商隐作。此诗作于宣宗大中三年(849)诗人三十八岁时。长期坎坷困顿的人生使诗人对自己的儿辈更加爱怜娇宠,面对聪明俊秀、天真烂漫的孩子,诗人感到骄傲慰藉,同时也生发出感慨和期望。作者始终以饱经忧患、身世沉沦者的眼光来观察描绘骄儿的所作所为,在对骄儿的称赞、写骄儿的各种嬉戏活动和对骄儿将来命运的关注中,都有同作者自己憔悴潦倒的形象的鲜明对比,都融进了作者对自身遭际的深切体验和反省。诗选取儿童日常生活细节,纯用白描,笔端充满感情。末段的感慨和期望,不限于描摹小儿女情态,同时表现了诗人的忧国之情,抒发了困顿失意的牢骚不平,不落前人窠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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