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约于上元二年(761)在成都作。棕,一名棕榈,常绿乔木,有叶无枝,其皮可作绳用。此诗描写蜀地棕榈,其皮遭残酷割剥,几近枯死的情形,进而揭露统治者对蜀民“一物官尽取”残酷榨取,已使人民到了形同枯棕,无复生机的地步。诚如萧涤非《杜甫诗选注》所说,是为蜀民请命之作。吴瞻泰曰:“正意旁意夹发,或比或兴,若断若连,极汉魏诗人之致。”(《杜诗提要》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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