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锡作。窦员外即窦巩,元和二年登进士第,历侍御史、司勋员外郎等职。崇德里在长安朱雀街西第二街,则此诗当为大和中禹锡在长安时作。诗主要赞美新居环境的优美,前二句是总写,第三句写水,第四句写山,第五句写树,第六句写草。最后二句点明窦巩,赞其诗名为时所重,而处于此种环境之中,更令人欣羡。“清光门外一渠水,秋色墙头数点山”,山水相间,写景如画,确为佳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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