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作于太和七年(833),时任太子宾客分司,于东都洛阳送别崔郎中时所作。崔郎中,即崔龟从,时任考功郎中。此诗寥寥数句,却语重心长,再三劝诫。正如黄彻所言:“白公《送崔考功》云:‘称意新官又少年’云云,余谓新进少年,躁锐不已,往往自取倾覆,此诗可谓忠诲矣。”(《䂬溪诗话》卷八)语短情长,“规戒深挚”(《唐宋诗醇》卷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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