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辞


李煜作。《全唐诗》原注:“宣城公仲宣,后主子,小字瑞保,年四岁卒。母昭惠先病,哀苦增剧,遂至于殂,故后主挽辞,并其母子悼亡。”宣城公乃李煜幼子死后加谥的封号;昭惠后小字娥皇,年二十九而卒。二诗同为哀悼昭惠母子,以形象生动的比喻,表达了诗人亡子失妻之悲痛心情。感情深挚,哀婉凄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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