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韵


又称“失韵”、“落韵”、“走韵”。指作诗押韵违反格律,韵脚用了非同部之字。(格律诗首句用邻韵不算出韵)如李商隐《茂陵》诗,韵脚为“梢”、“郊”、“翘”、“娇”、“萧”,其中“梢”、“郊”属肴韵,“翘”、“娇”、“萧”属萧韵,为出韵。有人或认为邻韵相押的出韵诗为晚唐变体(见清吴乔《围炉诗话》卷一)。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及网络搜集,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QQ:37996619(同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