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体诗是讲求“粘对”的。所谓“对”,是指同一联上下句相同位置上的字平仄要相反相对,如果不相反相对,即为“失对”。失对是近体诗中应避免的,初、盛唐律诗中间或有失对者,如王维《阙题二首》之一“山路元无雨,空翠湿人衣”一联中,上下句第二字分别为“路”、“翠”,皆为仄声,是为失对。至中唐以后律诗中失对的情况便极少见了。且由于一、三、五字的平仄可不论,故讲求粘对多以第二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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