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声递用


律诗除双句末一字平声外,第三、五、七句末一字分别用上、去、入三声,即构成四声递用。如崔颢《行经华阴》,首句入韵,与各双句末俱用平声庚摄字“京”(庚)、“成”(清)、“晴”(清)、“平”(庚)、“生”(庚)相押,而三、五、七句末分别用“散”(去声)、“险”(上声)、“客”(入声)。另外有的诗在一句中递用四声,如上举崔诗末句“无如此处学长生”即分别为“平平上去入平平”。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及网络搜集,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QQ:37996619(同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