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项


谓官吏刚正不畏权势,执法严正。据《后汉书·董宣传》载,董宣为洛阳令,湖阳公主家奴仆白日杀人后,藏在公主府中,捕吏不能捉得。后公主出行,杀人奴仆为骖乘,董宣在道上拦住公主陈述公主的过失,将奴仆捉下,就地处决。公主回宫后向光武帝哭诉,光武帝大怒,欲笞杀之。董宣据理力争,光武帝让其向湖阳公主请罪,董宣拒不从命,虽有两个小黄门强按其头,而其脖项不屈。光武帝敕其为强项令而赦之。张说《送王晙自羽林赴永昌令》:“为负刚肠誉,还追强项名。”李白《赠宣城赵太守悦》:“赤县扬雷声,强项闻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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