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陂竹


《后汉书·费长房传》载,汝南人费长房随仙翁壶公入山学道不成,辞归,翁与一竹杖,曰:“骑此任所之,则自至矣。既至,可以杖投葛陂中也。”长房乘杖,自谓离家经旬日,而已十余年矣。即以杖投陂,顾视则化作龙也。后因以“投陂竹”喻指化龙事。韦庄《三用韵》:“未化投陂竹,空思出谷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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