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公高门


西汉东海郯人于公为县狱史、郡决曹,治狱公允,无受其冤者,为时人所敬重。门闾坏,于公自以平时治狱多有阴德,子孙当有兴者,乃令高大其里门,使能容驷马高盖之车。后其子于定国官至丞相,封西平侯,孙永为御史大夫。见《汉书·于定国传》。后因以“于公高门”谓为官贤明而子孙尊显。李瀚《蒙求》:“于公高门,曹参趣装。”参见“于公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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