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胪文献耗中年,亦是今生后起缘。
猛忆儿时心力异,一灯红接混茫前。
龚自珍
这是一首通过瑰异的形象以言志的诗,作于道光七年丁亥,时作者三十六岁。虽从儿时灯下读书落想,本于陆游《秋夜读书每以二鼓尽为节》诗“青灯有味是儿时”意,但造语奇特,表达了作者在童年读书时代,就有探索真理,凿破洪荒的独创精神和启蒙志愿。首句说自己的中华时代耗心力于著书立说中,并不是妄自夸言,是有事实的。沈曾植《龚自珍传》云:“父丽正,为金坛段玉裁婿,能传其学。自珍幼秉异姿,聪后绝常伦,博通古今,精六书音韵之学,兼能读蒙古、西番、天竺字书。生平著作等身,出入于九经七纬诸子百家。其于经通《公羊春秋》,于史长西北舆地,其为文以六书小学为入门,以周、秦诸子吉金乐石为崖郭,以朝章国故世情民隐为质干,尤好西方之书,自以为造深微云。”而这种后起因缘,却早在童年有独辟洪荒的非凡思想,开了先路。后起缘:佛家语。人的思维活动前后相续,某种意念的最初一瞬间名第一念,有决定作用。从第二念起,名后起。见《俱舍论》。这里是借用佛语,意谓从事文献整理,是我后来(中年)的事。缘,因缘。诗句用“猛忆”二字陡然一转,落到了主题。前二句写现在,后二句忆儿时,从鲜明的对比中,一方面,写出了他自幼就树立了远大的志向,另一方面,又透露了“耗尽中年”而所得无多的郁勃不平的感愤。但全诗并不消极,诗人的“猛忆”,正表现了他对少年时代已树立理想的追求,尽管一事无成,但理想未灭。这就是诗人积极的进取精神的反映。
全诗境界独辟,造语奇特,具有浓郁的浪漫色彩。通首佚宕,固是定庵本色,而“狂”字、“猛”字的选用,也体现了力量。“红”灯的绚烂,照破“混茫前”的漆黑一片,色调也大大出人意外。瞿秋白《儿时》一文曾引此诗以赞扬“永久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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