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鸣岐


凤鸣岐,南直隶江宁县人,排行第四,人称“凤四老爹”、“凤老四”,是一个极其“义气”的“壮士”。他的故事见于四十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四回,在五十六回“幽榜”上名列三甲第七名进士。

在吴敬梓笔下,凤鸣岐是在一片叫“妙”声中被引出场的,而叫“妙”者乃主人秦中书之老弟秦二侉子。其时在秦中书家中客厅上就座的有高翰林、施御史,而主人秦中书首先将凤老四介绍给主客中书万里(字青云),说:“这位凤长兄是敝处这边一个极有义气的人。他的手底下实在有些讲究,而且一部《易筋经》记的烂熟的。”开门见山地点出其“义气”性格、“壮士”身份。此后,这种性格和身份,就在救助万中书事件中充分表现出来。

凤老四与万里是初次晤面,前此并不曾相识。当万里出事被拿以后,主人秦中书与高翰林、施御史辈初则“面面相觑,摸头不着”,继而又彼此“埋怨”,束手无策。此际,凤四因与秦中书老弟秦二侉子有一番“相与”,乃建议他们派人“到县去打探打探”,既可明白万里之下落,又可晓得与“诸位老爷”是否“有碍”。可见凤四起始的用心无非是为秦中书等人摆脱困境。及至家人拿了一张“抄得潦潦草草”、说得糊糊涂涂的牌票归来以后,事体依然不明不白。秦中书以言相激,好胜心盛的凤四乃自告奋勇亲去打探。尔后,又因如此“糊涂事”,连当事人万里一时也说不清,方始出自“也是会过这一场”的朋友义气,决心陪他去浙江“审审”。为此,他一面要秦中书出银、高翰林出力、施御史出面,替万里捐一中书职衔,以从根本上消弭祸根;一面亲自安排赴浙事宜,要万里将一切责任推在自己身上,并亲自出庭受刑讯。在他仗义相助之下,不但这场官司终于不了自了,而且一场弥天大祸反变成天大喜事:万青云终于由假中书变成了真中书。但凤鸣岐却既陪了时间,又被上了夹棍,一无所获也不求有获,全然是为朋友消灾除祸,纯粹是出自义气,断然了结一场“焰腾腾的官事”,显示出敢作敢为的壮士本色。

在重点叙写这场官司过程中,作者还穿插两件事难以处置的纠纷以进一步表现“壮士”凤四老爹的仗义性格。丝客人“少年不老成”而被骗,是一桩“打不得官司告不得状”的窝囊事,一般常人遭此骗局,只有自认晦气。但凤鸣岐却不同,他十分同情与己并无一面之缘的丝客人,决心相助,“沉吟了一刻”便拿定了主意,即以同样的手法“骗”回丝客人被骗的财物。同样,毛二胡子骗了“老哥”陈正公的一千两银子避而不见,既无“借券”、又无“中人”,又是一件“打不起官司告不起状”的尴尬事,可是“不怕该债的精穷,只怕讨债的英雄”,凤鸣岐一旦出面,顷刻之间就把毛家典铺的看墙、柜台“卸下半堵”,毛二胡子无计可施,只得本利“一併总还”。凤鸣岐干预这两桩事,源其动机,乃出自义气,打抱不平,而其手段,则非常人所能采用,全然是“壮士”施为。

或谓万青云假冒中书,少年丝客人“不老成”,陈正公亦逐利之徒,凤鸣岐何以要援之以手,如此作为又有何意义?对于救助万青云,凤鸣岐的施为,作者是逐步展开叙写的,前文已有交代,并未一开始就是为了朋友“义气”,只有在明白万里被穷困所迫不得不假冒中书以后,方始出自同情而一力担待,为其赢得官司并进而谋得一顶中书职衔。至于少年丝客人固然“不老成”,为了一宵风流,而囊中之资被“尽行”骗走,“少年”既“羞”且悔,“小妮子”未免心太狠,凤鸣岐出自同情,乃设计相助。至于陈正公虽是“一文如命的人”,他也放债图利,但却较之毛二胡子又不失为“本分”,毛二胡子口口声声称他为“老哥”,却拐骗走了他“凑”起来的一千两银子。凤鸣岐为其索讨回来,亦属正当。总之,万青云、丝客人、陈正公三者虽各自有疵,但较之他们的对立面来说,均是受害者、弱者,因而凤鸣岐援之以手,为此三人讨回公道,也就大快人心,这种出自朋友义气的壮士行为,自然也就得到作者的充分赞扬。

凤鸣岐在小说中并无固定职业,他自称“游客”,倒颇符合他的身份。他曾援之以手的万里,以及“台州府承行的赵勤”,都称其为“豪杰”;浙江抚院大人亦称其为“壮士”,作者吴敬梓也誉之为“壮士”,又美称其为“英雄”、为“义士”。众所周知,《儒林外史》是以描写众多的文士为主体的小说,而于小说接近尾声处出现此一“壮士”形象,颇令读者感到意外,其实掩卷深思,又不能不为作者的精心结撰而拍案叫绝。

古代的“士”原非仅指文士,而是男子的通称。《论语·泰伯》篇云:“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黄侃义疏:“士,通谓丈夫也。”既可以指文士,《谷梁传·成公元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何休注:“士民,学习道艺者。”亦可以指武士,《楚辞·国殇》:“旌蔽日兮敌若云,矢交坠兮士争先。”《唐六典》三“户部尚书”总括云:“凡习学文武者为士。”可见士的内涵非单指文士而言。在商、西周、春秋时期,士是贵族阶级的最低层,多为卿大夫家臣、有的食田、有的享俸,也有躬耕,大约至春秋末期逐渐成为统治阶级中知识分子的通称,以致后代谈及“士”时,大都指“文士”而言。其实,古代武士亦称士。吴敬梓在《儒林外史》中所塑造的凤鸣岐这一形象是士,但是武士。他的言行足可称之为“壮士”,而其行为的动机,又出自朋友“义气”,是亦可称之为”义士。”

凤鸣岐这一武士出现在以文士为主体的《儒林外史》中实在产生了强烈的对比作用,从而表达了作者吴敬梓对自己同一阶层的文士的深深失望。

围绕凤鸣岐身边的文士有高翰林、秦中书,施御史、万中书辈,不妨逐一予以审视。高翰林在当时南京士人中是个炙手可热的人物,自有“一段非凡气魄”,被万中书恭维是“朝廷的柱石”,“现任翰林院侍读”,南京文士的集会,他总是中心人物之一,乡绅仕宦之家的喜庆筵席,他也必为座上客。但万中书来拜时,他已“养望在家”。因此,当“从京回来”的现任中书万青云来拜时,他也不免“拱手立在厅前滴水下”恭候,并且邀请施御史和亲家秦中书等人为陪客,“奉了万中书的首座”,足恭之态可掬。不仅如此,他还向施御史吹嘘,“二十年前”,就与万中书有了交往,就知道“他的举动就有些不同,那时盐务的诸公都不敢轻慢他”。可是,一旦万中书被缉拿,他却推脱得一干二净,说什么“这件事情,小弟丝毫不知”,“我坐在家里,怎么晓得他有什事”云云,前后态度判若两人,全无相识二十年的情谊。只是“怕日后拖累”,他才“撺掇”自告奋勇的凤鸣岐出面处理此事。

秦中书是在亲家高翰林请去做陪客时结识万中书的,但急于攀识的举措不亚于高翰林,对高翰林说:“我的同事,为什要亲翁做东道?明日乞到我家去。”并在高翰林的宴请席上,亲自邀约万中书:“老先生一来是敝亲家的同盟,就是小弟的亲翁一般;二来又忝在同班,将来补选了,大概总在一处。明日千万到舍间一叙。”渠与万中书,直是至亲同寅,密迩无比。岂知就在他的宴席上万中书被缉拿,此际却全无亲情友谊了,一方面埋怨高翰林,说:在自家宴席上“被官府锁了客去,这个脸面,却也不什好看”;一面又照样娱乐、对管家说:“客犯了事,我家人没有犯事,为什的不唱!”依然“坐着看戏”。不过,他毕竟是东道主,见凤鸣岐在“冷笑”,心中难免忐忑,乃首先开口向其询问,此后又在凤老四的恐吓之下,方自认晦气,极不情愿地拿出二千两银子为万青云捐官,以了此事、卸脱干系。同高翰林一样,也是前后判若两人。

高翰林、秦中书分别宴请万中书的两次宴席上,施御史均是陪客。当万中书去他府上拜会时,他“出来会了”,虽“不曾款留”,但却是因为彼此“就要到秦中书家吃酒”,并非不欲结识,只是一时尚无更多勾连。而当万青云被拿时,他也就不甚关情。只是看在“相好”高翰林面上,方始“打发人进京”为万青云补捐中书职衔。

总之,高翰林、秦中书、施御史,此三人在万青云败露之前,无不欲与之相与,甚至趋奉唯恐不及,表现出不同程度的热情,而一旦万里被缉拿,或推卸干系如高翰林,或埋怨他人如秦中书、或袖手旁观如施御史。与这三个“文士”形成对照的则是“武士”凤鸣岐。他与万中书在秦家客厅上只有一面之雅,秦中书指着他向万中书介绍,万中书也随声称赞一二句,凤鸣岐既未与万中书搭讪,又毫无攀识之意。而当万里被捕以后,高、秦、施“面面相觑”之际,他却能挺身而出,对差人说:“万老爹是我的相与,这场官司我是要同了去的。”并且多方打探,了解原委,出谋划策,并付诸行动,其料事之精到,处事之决断,有义气,肯担待,解人厄逆,救人救彻的精神,恰恰反衬出高、秦、施辈之无能为、无义气的心性,形成强烈的映照。

不仅如此,吴敬梓在以此三人与凤鸣岐进行对比之后,笔力犹健地又以万中书的行为映出“武士”的心胸实较“文士”为光明磊落。万里虽然贫困令人同情,但亦非安分守己之徒,凤鸣岐与其虽有一面之雅,但却实在是素昧生平。只是出自义气,又同情他的不幸,才为之排忧解难,又为其假官真除,弥天官司消解于无形之中。万青云受其恩惠不可谓不多,感激得“念不绝口”,但其感激之情亦只“绝”于“口”而已。凤四老爹助丝客人讨回被骗银两、帮陈正公索回债款,此二商人均曾以银致谢,虽然凤鸣岐有取有不取,但商人感激心情却显然可见,而万中书受凤四老爹之惠远远超过这两个商人,虽是凤鸣岐事先辞却,但亦未见他有“杯水之谢”的实际表现。万与秦、施之徒,虽然表现各有差异,然而这些文士在武士凤老四之前都黯然失色,作者吴敬梓对同阶层读书人之不满跃然纸上,这些形象的描绘,均表现出他们的确是一群“不可收拾”(鲁迅语)的没落者,吴敬梓宁愿去赞美为文士所鄙视的“武夫”而不予他们一句赞词,其愤慨之深也由此可见。

凤鸣岐的故事,不仅表现了作者对文士的不满,而且还提供了多方面的认识意义。

首先,从当时吏治来看,已极其腐败。万里原本是浙江台州府的一个穷秀才,冒充中书“出来走走”,四方秋风,居然骗得各地士绅的结纳。只因“海案”牵连,假冒中书一节方始暴露。但在他人资助之下,花了二千两银子捐了中书以后又转危为安。这种用银买官的“捐纳”制度,可算是清代最大的弊政。当时京官高至郎中、外官大至道台,均可以银捐纳而得。而捐纳得官者,无不刻剥百姓,贪求无餍,正如陆陇其所言“此辈由白丁捐纳得官,其心惟思偿其本钱,何知有皇上之百姓”(《清史列传·本传》),“踞民上者三年,亦已甚矣”,即使“休致在家”,也“俨然缙绅,为荣多矣”(《清史稿·本传》),小说中的秦中书就是“遵例保举”的,虽然一时未曾实补,但家居纳福,也“俨然缙绅”矣。穷秀才万里假冒身份,也因为“说是个中书,那些商家同乡绅财主们才肯有些照应”。他们二人的中书职衔同样是由银两捐纳得来的,用凤鸣岐的话来说:“有了钱,就是官!”做了官,就赚钱,吏治又何由得清!封建统治者亦知此一制度的弊端,但仍不放弃,这是因为他们不但借此手段敛财,也用之于加强对百官的驾驭,雍正即直言不讳地说:“捐纳一项,向因各例人员甚多,难于铨选,故降旨停止,数年以来,将次用完,再越数年,必至无捐纳之人,而需专用科目。朕近见科目之人,苟且因循,而贪赃坏法者亦复不少,……若仕途尽系科目,则彼此网结,背公营私,于国计民生,为害甚巨。古圣人立贤无方,不可执一而论。且使富贵之家,叨受官职,更不希冀功名,亦是肃清科场之道。”(《永宪录续编·开云南垦田捐纳例》)胤禛此言说得再明白不过。

其次,从当时民生来看,封建统治者自诩的“盛世”百姓生活却极为困难。杭州船家夫妇二人以女色骗人,其行为固然可恨可恶,然而若非生计所迫,岂愿为此可耻可羞之事!在其行骗败落之后,他们是也“满面羞愧”的,可知他们本非无耻之徒。下层人民生活如此,那么作为士农工商四民之首的士子生活又怎样?在清政权建立之初,范文程即于顺治二年(1645)十一月建议:“治天下在得民心,士为秀民,士心得,则民心得矣,宜广其途以搜之。”(《清史列传·本传》)清朝统治者也多方笼络一些士人为其巩固政权效命,但却置广大士子的生涯于不顾,如顺治二年初次举行科举考试,仅顺天乡试进场秀才即达三千,“可谓多人”(《多尔衮摄政日记》,顺治二年闰六月二十一日),然有望出仕者并无几人。万青云就是个“日计艰难”的二十年老秀才,凭此身份“只好喝风屙烟”。作为秀民的生涯既然如此“艰难”,更遑论船家夫妇了!

再次,从社会经济生活来看,当时城市工商业经济已相当繁盛,杭州有绒线铺,嘉兴有当铺,南京有丝行,而且南京的傅家丝行既供应丝客人住宿,又招待丝客人“顿顿有肉”的好饮食,各地前来南京做丝生意的客人甚多,如杭州的陈正公就来南京贩丝。小说中还反映了商人牟利手段的精明,陈虾子就建议乃叔陈正公“爽利该把银子交与行主人做丝。拣头水好丝买了,就当在典铺里;当出银子,又赶着买丝,买了又当着。当铺的利钱微薄,象这样套了去,一千两本钱可以做得二千两的生意”。不过,唯利是图、贪得无餍的商人还不满足于这样的利润,仍然不择手段追逐更大的利润,那就是放高利贷。从小说中的描写看,当时利息有七扣,借出二百一十两银,“三个月就拿回三百两”;甚至对扣,借出一百两,“两个月讨回,足足二百两”。这种对本对利的高利贷实在令人咋舌,此亦可见“盛世”景象之一斑。

此外,通过凤鸣岐故事,又可看出社会风气的败坏,尔虞我诈、卖友求利,兄弟参商、家庭不睦等状况,在小说中均有反映。毛二胡子与陈正公这一对商人,相互“老哥”称呼,亲热至极。两个都是“一文如命”之人,因此“志同道合”地“合伙贩丝”,但却尔虞我许,各有拳经。比较起来,毛二胡子更其狡诈,他原先开绒线铺有二千两银子,又讹骗了胡三公子二千两银子,去嘉兴开了小当铺。如今与陈正公合营,凯觎陈正公的钱囊,就又故伎重演,设计行骗。为了获取陈正公的信任,先行替陈正公放出两笔高利贷,均能如期如数收回,诱之以利。尔后乃自行出台,向陈正公借贷一千两,他以欲擒故纵的手段,让陈正公自行送上门来,连“纸笔(字据)也不要”,以致陈正公几乎栽在这起“打不起官司告不起状”的债务上,如果不是凤鸣岐“英雄”,就眼睁睁地损失一千两银子。此二人的交际,全无信义可言,纯是唯利是图,他们的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映照出凤老爹的仗义性格,为“义士”形象添加几分光采。至于兄弟参商、家庭不睦的情况,《儒林外史》中已多有涉笔,围绕凤鸣岐故事,作者再作点染,叙及两对兄弟:秦中书与乃弟秦二侉子;胡三公子与乃弟胡八乱子。秦氏兄弟几乎同时出场,但不曾同台演出。秦中书正在宴请万中书之际,闻知凤老四与乃弟在后院练武,秦中书请凤老四来客厅相会,乃弟却不出面,反“从后门里骑了马,进小营看试箭去了”。渠之所以不辞而别,乃是不愿与乃兄及其“相与”有所往还,正如他后来责怪凤老爹所言:“那老万的事与你甚相干?”胡氏兄弟既未同时出场,又未同台演出,当胡三公子在西湖与一些名士、选家相互往还之际,读者并不曾知道他尚有老弟胡八乱子。胡氏兄弟不和的情况,是由胡八乱子对凤鸣岐说出:“家兄为人,与小弟的性格不同,惯喜相与一班不三不四的人,做诌诗,自称为名士。其实好酒好肉也不曾吃过一斤,倒整千整百地被人骗了去,眼也不眨一眨。小弟生性喜欢养几匹马,他就嫌好道恶,说作蹋了他的院子。我而今受不得,把老房子并与他,自己搬出来住,和他离门离户了。”如果说胡氏兄弟的失和分居,已是显著昭彰的现实状况,那么秦氏兄弟的相互不满,则是时隐时现的客观存在,起先不愿见乃兄的“相与”,后又远走杭州,虽然后来也回到南京,但兄弟是否弃嫌修好,书中则未着一字。同时,这两对兄弟中,长者均为斯文人,幼者均是习武者,又全都由老弟批评老兄。作者之寓意,亦不难窥知。

总之,凤鸣岐的故事为我们提供了认识当时社会生活的一幅多侧面的图景,有着很高的认识价值。

凤鸣岐的故事还有着补充小说前此出现的蘧公孙刊刻《高青丘集诗话》、卢信侯收藏《高青丘文集》贾祸故事的作用,这三个故事隐隐约约地相互映照出“盛世”的异样景象,即统治阶级利用文字、科场、海事等名目罪人的残酷现实。仅以文字之狱而言,号称“盛世”的康、雍、乾三朝,无朝无之,约略统计,有记载的大案,在康熙朝就有十余起,雍正在位仅十三年,却增至二十余起;乾隆虽自诩“朕不以语言文字罪人”(《清史稿·谢济世传》),但却多至八十余起,三朝累计当在百起之上,越到“盛世”后期越趋频繁。万青云之所以获罪,也与此有关。台州知府在审讯他时即说,“苗镇台疏失了海防,被抚台参拿了。衙门内搜出你的诗笺,上面一派阿谀的话头,是你被他买嘱了做的”。万青云因为作了几首诗送给苗镇台而被隔省缉拿归案,这一冤狱正反映出因文字获谴的严酷现实。凤鸣岐在大堂上公然抗争道:“做诗送人,也算不得一件犯法的事!”这其实是唤出以作者吴敬梓为代表的广大士人的心声。

此外,苗镇台获罪则是由于“疏失了海防”,从此亦窥知封建统治阶级对反抗者的迫害。清朝建国之初,郑成功等人控制福建、浙江沿海,以台湾、厦门为根据地,进行抗清斗争。清王朝为了断绝他们的粮食物资供应,厉行海禁,下令“片帆不准入口”,将沿海居民强迫迁往内地。这位“苗镇台”大概执行不力因而获谴,牵连而及,连向其赠诗的“秋风客”也遭缉捕。这更加大了小说对建统治阶级狰狞嘴脸揭发的力度。

凤鸣岐的原型,研究者历来指为甘凤池,此说不为无据。例如小说中写到的“少年丝客人”乘船被骗一事,显然有所本,李伯元《南亭笔记》卷三曾记述甘凤池一则故事,云:

甘凤池以拳术名,……尝误入盗船,佯醉偃卧,盗投诸水,缘漂木而登,拾道旁巨石遥拟,中桅覆舟,盗众尽歼。

很有可能吴敬梓笔下所写的“少年丝客人”故事是据此事改造的,但是甘凤池的作为还不仅仅限于小说中所描写的打抱不平的一些壮义之行,根据一些记载,其人的活动还对清廷构成一些威胁,因此为统治者所忌恨而屡遭迫害。雍正《硃批谕旨》七年十二月初二日,浙江总督李卫奏折云,“江宁省城正月间,屡有窃劫之事”,“不轨之徒,以符咒惑人,各处煽诱,江、常、镇、苏、松等属以及浙、闽,皆有声气相通”。所谓“盗劫之事”实为反抗清廷统治的活动,而其中主要人物又为“甘凤池、周昆来等十余人”,尤以甘凤池“苍猾异常”,不但“颇晓天文、兵法”,而且“武艺高强,各处闻名,声气颇广”,“人人欲得以为将帅,无不与之邀结往来”。特别是他“随身密带之二本,将各省山川关隘险要形势,攻守机宜,备悉登记,并于身到处,将方隅远近,逐一增注”(同上,八年正月十七日),因而更遭到清廷统治者的忌恨,被视为“江浙好事悖谬之人”,“莫过于现在拿获之甘凤池等各犯”了(同上,八年二月初八日)。

甘凤池在南京活动时,吴敬梓亦在南京。他们之间是否有直接交往,尚不可考而得之,但对于甘凤池的活动情况,吴敬梓可以悉知,则是有迹可寻的。当时“大江南北有八侠”,甘凤池自然是其中之一,其余的七人中尚有一位与甘风池同被雍正谕旨点名的周昆来(《清朝野史大观·江南北八侠》),此人与吴敬梓却有些瓜葛。周昆来曾于康熙四十年(1701)即吴敬梓出生这一年,往北方向李塨“问学”。当李塨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南下江宁,他又与程廷祚等人拜见谈学。李塨北返后,在雍正五年三月,周昆来、程廷祚还有信给李塨(参见《恕谷年谱》有关各卷)。而李塨为吴敬梓曾祖吴国对门生,程廷祚又为吴敬梓至交,因此与程廷祚同门问学于李塨的周昆来,与吴敬梓年龄虽有差距,但彼此不会毫无所知。尤其是周昆来之婿戴瀚,与吴敬梓的许多友人都有交谊,并见之于有关记载。据光绪《江宁府志》卷四十,瀚“字巨川,号雪邨,上元(南京)人”。其所作《雪村编年诗剩》中,就有不少彼此过从的记录。在乾隆四年至六年(1739——1741)间,还曾与南京一批文士在李天泽园林中宴集,《诗剩》卷十二有《芦渡园消寒小集,励行南招同吴蒙泉、龚退庵、冯粹中、吴敏轩、朱草衣、宋润九、涂长卿、沈瘦岑、樊圣谟、顾秋亭即席各赋,次仲弟粒民韵四首,兼呈徐药川、顾秋庭、程绵庄》四首。诗题中提及的吴蒙泉(培源)、冯粹中(祚泰)、朱草衣(卉)、涂长卿(逢豫)、樊圣谟(明徵)、程绵庄(廷祚)等人都是吴敬梓(敏轩)的至交。因此,吴敬梓对甘凤池的活动情况,早年当可从至友程廷祚以及周昆来处知晓,后又能从昆来之爱婿戴瀚处悉知。这样,采撷甘凤池的某些事迹,予以改造,从而在小说中塑造出凤鸣岐这一艺术形象,也就极其自然而不难理解。也正由于凤鸣岐这一形象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儒林外史》的思想内涵,增强了这部小说对现实社会的批判意义。因此,以文士为主体的《儒林外史》中偶或出现的仗义的“壮士”事迹,绝非赘笔,自有其不可忽视的存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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