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名声,后改名元声,字宝田,江苏仪征人。康熙四十四年(1707)召试京师,奉命值内庭,泽州陈相国廷敬奏拔第一,那时吴敬梓方五岁。后出任泾阳县丞,又任武昌府通判。元声颇有诗名,著有《宝田诗稿》一卷。《广陵诗事》卷七中摘其佳句颇多;陈古渔在《所知集》初编卷二中也选其诗作三首。吴敬梓与洪月航尚有“世交”:将洪月航奏拔第一的陈廷敬,为吴敬梓曾祖吴国对的同榜进士,而且共事多年,当吴国对病故以后,陈廷敬还为他撰写墓志铭;吴敬梓的族祖吴昺曾以翰林院侍讲身份为《佩文韵府》的“纂修官”之一,而洪月航以监生资格作为“校录官生”也参加这项工作。洪月航在离开任职地区武昌路过南京时,曾稍事停留,便很快回到故乡仪征去了。吴敬梓这次只与他匆匆一晤,并写有《赠洪别驾月航》一诗,赞扬他说:“诗学看前辈,骚坛久擅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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