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总科即户房,是府、州、县“六房”之一。户总科提控即户房负责人。元代上、中州官制中均设有“提控案牍”一人(《元史·百官志》),相当于如今科室主任,后代沿用为书办的代称。有时也作为对户房一般办事人员的谀称。据后文,顾某实际是册书(向官府承包征收若干户钱粮的税吏),而非提控,此处是夏总甲有意抬高对方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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