硃卷


又称“朱卷”。《明史·选举志》:“考试者用墨,谓之墨卷;誊录者用朱,谓之朱卷。”按明、清科考制度,乡、会试应考者用墨笔书写试卷,然后由专门的誉录者用朱笔抄写,只编号码,不写姓名,送给考官阅卷,以防循私舞弊。前者称墨卷,后者称朱卷。又,中式者将自己在考场中所作文章刻印送人,也称朱卷。此处指王举人(王惠)自己刻印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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