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录遗才的意思。主考于每届乡试前依次主持所属府县的生员(秀才)考试,称为科考(也称科试)。凡科考列名一、二等及三等前十名(小省前五名)者,可以应本省乡试。凡科考成绩低下者,或因故未参加者,以及在籍的监生、荫生、贡生等名不列于学宫未经科考者,均须参加由学政主持的录科考试,通过者可参加乡试。凡生员参加科考、录科未取,或未参加科考、录科考试者,在乡试前可以再补考一次,称为录遗,通过者也可参加乡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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