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


唐、宋均置翰林,职掌内廷供奉、草诏。明朝翰林院为外朝官署,清沿明制。全称“翰林院庶吉士”,在进士殿试传胪后三日,于保和殿举行朝考,以选拔庶吉士。“词章优秀,兼工书法”名列前茅者,分发到翰林院庶常馆学习,为“庶吉士”,即“翰林”。庶吉士在馆三年期满,再举行考试,谓之“散馆”,分三等,文理优者留馆授编修(正七品)、检讨(从七品),其余以部属或知县任用。后来“翰林”不仅指庶吉士,也指翰林院所有官员(如学士、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等)。明、清时任翰林并无实权,但却是升迁的重要阶段。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及网络搜集,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QQ:37996619(同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