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取


明、清时代一种官员铨转制度,将熟悉民情的外州地方官选拔至京,转任六科给事中或各道监察御史,所谓“给谏”。《六部成语注解》云:“行取,外省州县官,有才能出众、声名大著者,例由吏部行文调取来京以御史或部员用。此例在康熙年有之,今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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