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制诰


官名。唐代始有此称,宋代沿之,掌起草诏令。原为中书舍人之职。其后常以他官代行其职,则称某官知制诰。翰林学士之实际起草诏令者,亦带知制诰衔,否则只充顾问。明代翰林学士或内阁学士亦尚有此衔,清代则废除。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及网络搜集,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QQ:37996619(同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