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对君主、尊长者的名字避开不直称。《礼·典礼上》:“礼不讳嫌名,二名不偏讳。逮事父母,则讳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则不讳王父母。”后在不得不写出名字来的情况下,将“讳”书于其名前,表示不敢直呼其名,以示尊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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