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丧俗:人死后每隔七日修法事、供斋饭而追荐一次,依次为头七、二七、……至七七四十九日止,是为“七七”。
“七七”之俗,源于佛教因果轮回之说。佛教认为人命终后,转生前为“中有”(亦称“中阴”)阶段。其间以“七日”为一期,寻求生缘,最多至七七四十九日止,必得转生。故佛教丧俗盛行七七四十九日中,营斋修福,以祈有助于死者转生胜处。唐·实叉难陀译《地藏菩萨本愿经》卷中:“若能更于身死之后七七日内广造众善,能使是诸众生永离恶趣,得生人天,受胜妙乐;现在眷属,利益无量。”佛教此俗影响汉民族,最早记载此风俗的是《北史·外戚传》,谓外戚胡国珍“虽笃老而雅敬佛法,时事洁斋自礼拜。”他在神龟元年四月十二日去世,北魏孝明帝“诏自始薨至七七,皆为设千僧斋。”此俗亦盛行于民间。唐·王梵志《吾家多有田》诗:“承闻七七斋,暂施鬼来吃。”明·冯梦龙《醒世恒言·卖油郎独占花魁》:“十老病重,医治不痊,呜呼哀哉。朱重搥胸大恸,如亲父一般,殡殓成服,七七做了些好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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