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2)。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3)。阿舒已二八(4),懒惰故无匹(5)。阿宣行志学(6),而不爱文术(7)。雍端年十三(8),不识六与七(9)。通子垂九龄(10),但觅梨与栗。天运苟如此(11),且进杯中物(12)。
【译诗】两鬓染满了白发,肌肤已疏松。虽有五男儿,不好文墨是顽童。阿舒已十六,无比懒惰不用功。阿宣有十五,不攻学问文不通。雍端两个都十三,就连六加七也不懂。通子将九岁,只在梨栗树下寻果中。既然天命是如此,姑且饮酒醉此生。
【解析】这首诗以其轻快、舒和之笔写出五个孩子之可爱可笑,表现出诗人对孩子的要求与希望。在评说两个大孩子的时候,一种由于孩子不攻读文章而感婉惜之心流露于对孩子的爱中。之后诗人完全运用轻松的笔调,对其它三个孩子进行评说。三儿、四儿那可笑的憨劲,通子那逗人的顽皮,栩栩如生似真人站在读者面前。诗人归隐田园之后,尽享天伦之乐,自然对孩子更是投之以极大的爱心,他多么盼望孩子快些成长,都有出息。特别是诗人在写这首诗时年已四十四岁,开始迈向老年。因此,他对孩子的希望就更大。可偏偏五个男儿都不争气,十分愚顽,使他很失望。“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既然这些都是天意,我只好借酒来淡化对他们的希望了。诗人由自己说到儿子,又从儿子引发了自己深深的感受。孩子们的活泼可爱给了他无穷的乐趣,但他们将来会怎样,又使他不免有忧虑。乱世之时,我且如此,何论孩子们?顺应天意吧。
诗人以真挚的爱子之心写了这篇《责子》,尽管把五个男儿的毛病表现得淋漓尽致,我们也不难看出诗人那深沉的父爱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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