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景明


何景明(1483~1521),字仲默,号大复山人,信阳(今河南信阳市)人。弘治十五年进士,官至陕西提学副使。景明与李梦阳同倡复古之说,谓“文靡于隋,韩力振之,然古文之法亡于韩;诗溺于陶,谢力振之,然古诗之法亦亡于谢。”自谓不读唐以后书。其歌行近体,取法李、杜及初、盛唐诸人,而古体必取法汉魏。当时言诗者称为李、何,为“前七子”之冠。其后颇厌梦阳模拟太甚,议论与之出入,以“舍筏登岸”为喻,劝以自辟途径,往复争论不已。景明才不及梦阳之雄,而诗格秀朗,刻画之迹较少,故受后人之讥弹,亦不如梦阳之甚。有《大复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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