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诗家直说》。明谢榛(号四溟山人)撰。四卷。谢榛为后七子之一,论诗主格调说,他推许唐人作品,蔑视宋人,反对取法近人,于唐人诗中以为可取法其长的,也只有盛唐十四家。对于诗的形式要求极其严格,一字一句也不放过。又主张改诗,甚至改古人的诗。他认为“诗有四格,曰兴,曰趣,曰意,曰理。”而“以兴为主”,“四者之本,非养无以发其真,非悟无以入其妙”,强调超悟,带有性灵说的倾向。他的观点与李攀龙、王世贞之说略有不同,但基本倾向一致。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六一年将此书与清王夫之《姜斋诗话》合刊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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