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有四种高妙


宋代诗人、诗论家姜夔在《白石道人诗说》中提出的诗歌创作的构成要素。“诗有四种高妙,一曰理高妙,二曰意高妙,三曰想高妙,四曰自然高妙”。对这四个方面,解说不一。大致上说,理是指情理,意是指意料之外,也就是构思巧妙,想是透切见微,毫无晦涩暖昧之处,自然是指天然而形成的艺术效果。总起来看,姜夔已涉及到诗歌创作中的特殊性领域,特别是“意”“想”等范畴的引入,使他的诗论具有高度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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