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约


后人对宋词的流派,有各种分法。明代张綖首先提出了“婉约”和“豪放”的两分法。他说:“词体大略有二,一婉约,一豪放。盖词情蕴藉,气象恢宏之谓耳”。后来徐釚也说:“词体大约有二,大体婉约,一体豪放。婉约者欲其词调蕴籍,豪放者欲其气象恢宏”。这里,对于婉约和豪放两者的区分,看法是一致的。所谓“婉约”,是指“蕴藉”(不论“词情”“词调”)、也就是说,从思想内容、音乐节律到艺术手法乃至抒情的审美特性等等,都要达到含而不露,包括深层次的意念、情感、而不是直露、粗线的情感宣洩。从唐五代以来,从“花间”遗风到南宋姜、张等,在这方面,越益进展,艺术上境界日益高妙,蕴藉之完美,至于极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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