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诗论家翁方纲提出的诗歌创作理论。这种主张既反对袁枚、王士祯的“性灵”“神韵”,也不满于沈德潜的“格调”,它主张诗歌创作必需贯彻“理”。“诗必研诸肌理”。这里的“理”,既是指诗歌的思想内容的“道理”,也体现着创作规律的“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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