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评论家王国维提出的诗词创作中的一个主要论点。“有我”是指“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也就是说作者主观的感情,移到客观事物上,再由作者将这主客观形成的情往感物、物因情迁,统一的形象表现在作品之中。“无我”是指“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这里,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无我”,而是指将“我”化成“物”,使之与相同一,表现在作品中,只有“物”而不含主观的感情了。实际上它不能是“无我”的。这种“物”“我”同一理论,最早可推溯到古代印度《奥义书》中的“梵”“我”一致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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