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宴乐”、“宴乐”。燕乐的名称最早见于《周礼·春官》,指天子及诸侯宴饮宾客时所用的音乐。一般采用民间俗乐,以区别于庙堂典礼上所用的庄重的雅乐。隋唐时期,在汉族及各少数民族民间音乐基础上,吸收部分外来音乐,形成了盛极一时的燕乐。随着民间音乐的演变,各代宫廷燕乐的形式也有所不同,如汉代有相和歌、百戏等,唐时有歌曲、舞曲(包括大曲、法曲)、戏弄等,宋代以来有杂剧、传奇等。唐朝因对外交流多,宫廷宴饮、娱乐所用的九部乐、十部乐、坐部伎、立部伎等,被史学家杜佑统称为“燕乐”(见《通典》卷一四六)。宋人沈括把含有少数民族及外来音乐成分的汉族民间音乐“清乐”称为“燕乐”(见《梦溪笔谈·乐律》)。燕乐乐器有琵琶、笛、笙、羯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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