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狱审囚,不必采用种种逼供手段,如果以诚心相感,被审的人就能供认实情。吏人有过错,只用蒲鞭罚之,这对上司来说,应当说是无能的表现。诗人于河南尹任期刚满,乃作此诗。回顾自己为政之时,用刑不在狠毒,教诲下级不依惩罚,如此当政,下吏及百姓岂不乐哉?写白居易的“宽政”。
注:鉤距,犹反复调查。鉤,钩的异体字。
白居易《七年春题府厅》《全唐诗》第51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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