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秦·鸠摩罗什
一喻以喻空,空必待此喻。
借言以会意,意尽无会处。
既得出长罗,住此无所住。
若能映斯照,万象无来去。
言意之辨是魏晋玄学关于认识论的一个热门话题,玄学家们以为“言不尽意”,语言很难准确地传达概念和哲理,所以应该“得意忘言”。而佛教般若学恰好也有一个相似的论题。在般若学者看来,“空”是世界的本体,是第一义的,是真谛。而普遍的民众,执著于现实的存在,给予它不同的名称和概念,这些都是第二义,是俗谛。而智者的使命就是要以“方便力”进入众生,利用众生熟悉的“俗谛”随机教化,从而使其觉悟真谛,而最终弃去俗谛。这就是鸠摩罗什作此诗的用心。
我空、法空、万物皆空,“空”是大乘般若学世界观的根本,是般若学中最重要的概念。但世间万物都是实际存在的,为世人耳闻眼见的,现在要一下子改变这种认识,告诉人们,你眼中、心中的一切都是虚幻不实的,若非无上正觉,谁会理解这真谛妙义呢?所以必以物相喻,以言相说,此理方明,故曰“空必待此喻”。然而,世人所熟知的名数和概念都只是第二义的,只能作为达到真理彼岸的途径。一旦领悟真谛,语言便是多余的了,所以说,“意尽无会处”,这正是玄学家“得意忘言”的意思。
“既得”两句才落到正题上,以比喻说明本空妙义。长罗,指俗世人间。佛教认为:世俗的种种礼法、关系都如罗网,束缚智慧,故一旦出此长罗,即海阔天空,智慧明朗了。“住此无所住”是对性空义的正面阐述,世界本为虚幻,我亦不实,法我皆空,一无所有,所以真正的智者,是无所住其身心的。《金刚经》云“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无所住”正是“空”的具体表现。既不执著于物我之有,也就悟得了佛法的真谛。所以说,“若能映斯照,万象无来去”,若明“住此无所住”之理,即得到了佛的光明智慧,以此光明照耀,世间万象顿时成空。
题名《十喻诗》,但“喻”的味道仍不十分明显,只在“长罗”、“无所住”这些地方,使人隐隐约约地有所体悟,因为这些东西还有些抽象。为什么不用更明显、更易懂的比喻呢?大概罗什的顾忌太多了,唯恐落入第二义中,前边特意点明“借言以会意,意尽无会处”,这里又含糊其辞。可见,教人悟法,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及网络搜集,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QQ:37996619(同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