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之交


【原文】:

十月之交,

朔月辛卯。

日有食之,

亦孔之丑。

彼月而微,

此日而微;

今此下民,

亦孔之哀!

(卯、丑,幽部。微、哀,微部。)

日月告凶,(鲁告作鞠。)

不用其行。

四国无政,

不用其良。

彼月而食,(鲁食作蚀。)

则维其常;(齐维作惟。)

此日而食,

于何不臧!

(行、良、常、臧,阳部。)

烨烨震电,

不宁不令。

百川沸腾,(韩腾作滕。)

山冢崒崩。

高岸为谷,

深谷为陵。

哀今之人,

胡憯莫惩!

(令、崩、陵、惩,蒸部。)

皇父卿士,

番维司徒,(齐番作皮。韩番作繁。)

家伯维宰,

仲允膳夫,(齐仲允作中术。齐聚作掫蹶作橛,楀作萭。鲁楀作踽,艳作阎,煽作扇。齐艳作剡。韩煽作傓,处作炽。)

棸子内史,

蹶维趣马,

楀维师氏。

艳妻煽方处。

(士、宰、史,之部。徒、夫、马、处,鱼部。)

抑此皇父,

岂曰不时?

胡为我作,

不即我谋?

彻我墙屋,

田卒污莱。

曰“予不戕,

礼则然矣。”

(时、谋、莱、矣,之部。)

皇父孔圣,

作都于向。

择三有事,

亶侯多藏。

不慭遗一老,

俾守我王。(鲁守作屏。)

择有车马,

以居徂向。

(向、藏、王、向,阳部。)

黾勉从事,(鲁黾勉作密

不敢告劳。勿。)

无罪无辜,

谗口嚣嚣。(鲁、韩嚣作嗷。

下民之孽,鲁又作警敖。)

匪降自天。

噂沓背憎,(三家噂作僔。)

职竞由人。

(劳、嚣,宵部。天、人,真部。)

悠悠我里,(鲁悠作攸。韩里

亦孔之痗。作。)

四方有羡,

我独居忧。

民莫不逸,

我独不敢休。

天命不彻,

我不敢效我友自逸。

(里、痗,之部。忧、休,幽部。彻、逸,脂祭通韵。)

【译文】:

九十月之交,十月初一是辛卯。太阳亏蚀了,真是凶恶的预兆。从前有过月食,那月亮昏暗无光,今日出现日食,这太阳也异常昏暗。如今的黎民百姓满怀愁苦忧伤。

日月在预告人间凶祸,偏离了正常运行的轨道。普天下没有善政,不委任贤良之臣。从前出现的月食,那还算比较平常,今日又有日食,灾难可能要降临。

轰隆震荡的雷电,使天下不安宁。千条江河汹涌翻腾,崇山峻岭猝然分崩。高崖下陷变成低谷,深谷突起变为丘陵。可怜今日的人们,竟没有惩止这场灾祸!

皇父作卿士统管国事,番氏是管辖土地人口的司徒,家伯作太宰司掌典籍,仲允作王的膳夫,聚子作司爵禄掌赏罚的内史,橛氏管理王国的马匹,楀氏是统帅军队的师氏,他们与艳妻勾结势焰甚炽。

噫,这个皇父,为何不顾农时?为什么调我去服役,事前不跟我商议?拆毁我的墙屋,使田地尽成草甸和水池,还说“我没有损坏你的庄稼,礼法就是这样的。”

皇父自觉很聪明,建都在向地,亲自选三卿,他们都是大富翁。不肯留用一个老臣,来扶助我王,选些有车马的贵族,迁往向地定居。

我竭忠尽力从公,不敢申诉辛苦。我无罪又无过,而众口交谗诬蔑我。黎民遭受的灾祸,并非从天上降落。当面谈笑背后仇恨,祸患都因为有坏人。

我忧思绵绵,积忧而成病。四方都在贪欢,我独自深陷愁苦之中。人家无不享受安逸,我却不能偷懒休息。天道运行不循轨迹,我可不敢追求逸乐效法我的同僚。

【评介】:

《十月之交》八章,章八句。《诗序》说:“《十月之交》,大夫刺幽王也。”郑《笺》云:“当为刺厉王。”宋范处义《诗补传》、清阮元《三家诗补遗》,或从历史实事,或从历法科学,认定此诗刺幽,而非刺厉。刺幽王何事?刺幽王宠艳妻,用小人,致有灾异。方玉润说“刺皇父煽虐以致灾变也”(《诗经原始》)皇父为幽王妻党七子之首,“皇父煽虐”是有幽王作后台,故方说与《诗序》之说并无本质差异。

《十月之交》首章:“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这是世界有关日食的最早记录。古代天文学家,梁虞、隋张胄元、唐傅仁均、一行、元郭守敬等,皆推定在周幽王六年(公元前776年)曾出现日食。现代天文学家陈遵妫在《从十二月十四日日环食谈起》(1955年《光明日报》)一文中考订这次日食发生在周幽王六年十月(前776年9月)。据此,更加确认《十月之交》刺幽王说之正确无疑。

和《正月》诗一样,这首诗也涉及自然灾异和社会政治的关系问题。“彼月而蚀,则维其常,此日而蚀,于何不臧!”《十月之交》作者的看法,实际上是古代先民的共同认识:“日者,太阳,以象人君。政变于下,日变于天。”(《汉书·郎传》)月蚀月有盈亏,那是常事,不足为怪,而日食却很少出现,一旦出现乃“乱亡之兆”,预示社会必有灾难。非但日食而已。同时,作者还描绘了另一种自然灾害:“烨烨震电,不宁不令。百川沸腾,山冢崒崩。高岸为谷,深谷为陵。”这是对灾异之甚者地震情景的真实描写。前人说一、二章写天变(日食),第三章写地变(地震),符和诗的实际情况。古代先民认为自然灾异是上帝给人的警告和处罚,它和封建恶政联系在一起,如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伯阳父曰:“周将亡矣”,而且认为后者是前者的原因,作者这种并非科学的看法,是社会矛盾的折光表现,是现实问题的非现实提法,然而,当“利用天的处分表现人间的冲突,必然在追究自然灾害的原因时,反映出现实矛盾,必然由对天命的说教转入对现实的反映”(杨公骥《中国文学》第一册第三编第二章)。“下民之孽,匪降自天”,明确表达了诗人清醒的认识:人民大众的灾难产生于社会“人祸”,而不是由于“天灾”(日食、地震等)所致。于是,作品展开了对统治人物的揭露和批判:“四国无政,不用其良”,“无罪无辜,谗口嚣嚣”;“艳妻”(褒姒)、皇父等人分掌大权,作威作福,恣意横行,残酷剥削,聚敛财富,以伪善的礼法自文其奸(“曰予不戕,礼则然矣”)。这一切相当真实地反映了宗周崩溃前夕的社会现实,既写出自然灾异的恐怖,又写出暴政人祸的凶恶;既流露出对苦难人民的同情,又为自己王朝的必然崩溃唱了一曲挽歌。

这首诗结构严谨,浑然一体。先从“天变”、“地变”写起,然后描述“人祸”——封建恶政暴虐无道,祸国殃民,最后以诗人的忧愁和慨叹收结,突出了“人祸”重于“天灾”——“下民之孽,匪降自天”的主旨,将令人恐怖的“天变”、“人变”与社会政治联系起来,发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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