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①房屋。《小雅·信南山》四章:“中田有庐,疆埸有瓜。”郑《笺》:“中田,田中也。农人作庐焉,以便其田事,于畔上种瓜。”《韩诗外传》四:“古者八家为井田,方里为一井。广三百步,长三百步为一里,其田九百亩。广一步,长百步为一亩。广百步,长百亩为百亩。八家为邻,家得百亩。馀夫各得二十五亩。家为公田十亩,馀二十亩为庐舍,各得二亩半。八家相保,出入更守,是以其民和亲而相好。”陈乔枞《四家诗异文考》引《谷梁传》:“古者什一藉而不税。三百步为里,名为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私田稼不善则非吏,公田稼不善则非民。”又引《食货志》:“井方一里,是为九夫。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馀二十亩为庐舍。出入相友,守望相助,民是以和睦,而教化齐同,力役生产,可得而平也。其家众男为馀夫,亦以口受田如此。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种谷必种五种,以备灾害。田中不得有树,以妨五谷。还庐树桑,菜茹有畦,瓜瓠果蓏,殖于疆埸。”一说,庐,通“芦”。《说文》:“芦,芦菔也。”芦菔,即萝卜。②使住房。用如使动用法。《大雅·公刘》三章:“于时处处,于时庐旅。”毛《传》:“庐,寄也。”郑《笺》:“时,是也。京地乃众民所宜居之野也。于是处其所当处,庐舍其宾旅。”旅,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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