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龟甲,用于占卜或用作货币。《小雅·小旻》三章:“我龟既厌,不我告犹。”郑《笺》:“卜筮数而渎龟,龟灵厌之,不复告其所图之吉凶。”《大雅·绵》三章:“爰始爰谋,爰契我龟。”郑《笺》:“此地将可居,故于是始与豳人之从己者谋,谋从又于是契灼其龟而卜之,卜之则又从矣。”《大雅·文王有声》七章:“维龟正之,武王成之。”郑《笺》:“稽疑之法,必契灼龟而卜之。武王卜居是镐京之地,龟则正之,谓得吉兆,武王遂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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