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上古时代诗、乐、舞三位一体,其后随着它们各自的不断发展完善而逐渐分离,形成独立的艺术体系。现在一般认为,诗与舞首先分离。大约在《诗经》时代,《风》、《雅》便与舞蹈分离,《颂》仍为舞曲。诗与音乐的关系最为紧密持久,不仅《诗经》305篇全为乐歌,就是以后的乐府、唐诗(主要是绝句)、宋词、元曲都是可唱的,即使今日的歌也是诗与乐的结合。但诗、乐后来毕竟发展为独立的艺术体系。《诗经》与音乐的分离大致始于春秋战国时期的言语引诗、著述引诗。在此之前的典礼宴飨、献诗陈志、赋诗言志中,尽管有时侧重于以声为用,有时侧重于以义为用,但诗、乐还仍旧融合在一起,但是到了言语引诗、著述引诗时则单纯以义为用,而使诗、乐开始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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